《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正部分规章的决议》已于2020年10月20日经国家商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第9次局务会议审议经过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经过的《中心关于深化党和国家组织变革的决议》《深化党和国家组织变革方案》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同意的《国务院组织变革方案》,保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,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、放管结合、优化服务变革,商场监管总局决议对30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正。
2.《关于制止乱用知识产权扫除、约束竞赛行为的规则》(2020年修订版)
6.《外国(区域)企业在我国境内从事出产经营活动挂号管理办法》(2020年修订版)
9.《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提出的初次请求的优先权的规则》(2020年修订版)
2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用具监督管理办法细则》(2020年修订版)